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2015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九个科目的考试将于2017年1月6日至8日进行,现将本次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采集的安排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二[2016]901号)相关要求,2015级普通高中在校生、2014级普通高中需补考的学生及社会人员可参加本次考试报名。本次考试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采集使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yspks.heao.gov.cn:7001/XYSPManage,以下简称《考务管理信息系统》)。
本次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为11月24日8:00至12月8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信息采集的内容
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照片信息和本次考试的报考科目信息。2015级在校学生及2014级参加补考学生的学籍基本信息和照片信息由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经省招办整理后统一导入《考务管理信息系统》。
各地要组织属地中学,对本校考生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要坚持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制度,确保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民族等关键信息与考生所持身份证一致。
对于信息核对中发现的问题,考生所在中学应按照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向普通高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学籍信息更正。省招办将根据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的更正后的学籍信息在《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更新,考生所持身份证与学籍信息一致后方可按普通高中在校生报名。考生身份证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按普通高中在校生报名。
社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考务管理部门采集报名信息(含电子照片)。
信息采集及核对工作完成后,以学校为单位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学生选报考试科目,并在网上足额支付报名费用,报名费用标准按《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1265号)规定执行,每生每科8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9]105号)的有关要求,2015级学生应同时报考全部九个科目,尚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需要补考的2014级学生选报相应科目。
三、2015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指纹和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
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4]4号)的相关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采集时间,通过《河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与身份证信息采集模块》在平时采集考生指纹和身份证信息,省招办不再统一规定采集时间,各地原则上应于报名工作结束前完成采集工作。
考生指纹信息要载入考籍电子档案,用于应届毕业生高考报名身份资格验证,请各地认真组织,确保考生指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了做好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时的身份验证,考生指纹采集要求与高考报名指纹信息采集所使用的设备一致,并且优先采集考生右手中指指纹。
本次考试要求采集2015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指纹和身份证信息,未在校且不参加考试学生及社会考生的信息无须采集。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认真组织,做好高中在校考生及社会考生信息采集及核对工作。
2、按教育厅文件要求,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其学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不得以社会人员身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3、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防止出现考生集体性漏报、补考考生错报科目、重复报考等情况,省招办在报名期间将对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各地,各地应及时对核查结果进行调查、处理。
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务管理部门应于12月12日将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报考情况上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招办。同时,按照信息标准要求,检查由县(市、区)考务管理部门补充采集的考生照片信息,汇总后刻录光盘(一式两份),并附数据交接表(附件二),上报省招办。2015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指纹与身份证信息于2016年12月20日前通过省招办专网FTP上报。
5、各地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操作手册,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各级考务管理部门、每一所中学、每一个学生熟悉流程,掌握操作,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一、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标准
二、数据交接表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一:
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标准
一、考生基本信息项说明
信息项 |
类型 |
宽度 |
信息项含义 |
信息项说明 |
KSH* |
C |
12 |
考生号 |
12位半角数字,编排规则见图表 |
XM* |
C |
10 |
姓名 |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超过五字者,取前五字 |
XBDM* |
C |
1 |
性别代码 |
1位半角数字,1 男;2 女 |
CSRQ* |
C |
8 |
出生日期 |
8位半角数字,格式:YYYYMMDD;年4位,月2位,日2位 |
MZDM* |
C |
2 |
民族代码 |
2位半角数字,采用国标,见代码表 |
SFZH* |
C |
18 |
身份证号 |
18位或15位半角字符,左对齐 |
XJH |
C |
14 |
学籍号 |
高中在校生学籍号,由教育厅提供。社会人员该信息项不填写。 |
ZZMMDM |
C |
2 |
政治面貌代码 |
2位半角数字,采用国标,见代码表 |
BJDM* |
C |
4 |
班级代码 |
4位半角数字,1-2位为年级代码(入学年份),3-4位为班级代码 |
HKSZD |
C |
48 |
户口所在地 |
户口所在派出所或居委会 |
HKSZDDM |
C |
4 |
户口所在地代码 |
4位半角数字,考生户口所在县(区)代码 |
YZBM |
C |
6 |
邮政编码 |
6位半角数字 |
LXDH |
C |
20 |
联系电话 |
家庭或家长联系电话 |
TXDZ |
C |
40 |
通讯地址 |
|
SJR |
C |
8 |
收件人姓名 |
|
注:使用*标注的项目(KSH、XM、XBDM、CSRQ、MZDM、SFZH、BJDM等)为必填项目,其中班级代码(BJDM)可随教学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二、代码表
MZDM C2 民族代码
01-汉族 02-蒙古族 03-回族 04-藏族 05-维吾尔族 06-苗族 07-彝族 08-壮族 09-布依族 10-朝鲜族 11-满族 12-侗族 13-瑶族 14-白族 15-土家族 16-哈尼族 17-哈萨克族 18-傣族 19-黎族 20-傈傈族 21-佤族 22-畲族 23-高山族 24-拉祜族 25-水族 26-东乡族 27-纳西族 28-景颇族 29-柯尔克孜 30-土族 31-达斡尔族 32-仫佬族 33-羌族 34-布朗族 35-撒拉族 36-毛难族 37-仡佬族 38-锡伯族 39-阿昌族 40-普米族 41-塔吉克族 42-怒族 43-乌孜别克 44-俄罗斯族 45-鄂温克族 46-崩龙族 47-保安族 48-裕固族 49-京族 50-塔塔尔族 51-独龙族 52-鄂伦春族 53-赫哲族 54-门巴族 55-珞巴族 56-基诺族 97-其他 98-外国血统中国籍人士 |
注:以上民族中未包含的少数民族归并到其他类(97)。
ZZMMDM C2 政治面貌代码
01 中共党员 02 中共预备党员 03 共青团员 04 民革会员 05 民盟盟员 06 民建会员 07 民进会员 08 农工党党员 09 致公党党员 10 九三学社社员 11 台盟盟员 12 无党派民主人士 13 群众 |
三、图表
KSH C12 考生号
格式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顺序号
│ │ │ └ 年级代码(入学年度)
│ │ └ 中学代码
│ └ 县区代码
└ 省辖市代码
注:
1、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考生号,根据学籍号生成。其中,年级代码和顺序号与学籍号保持一致,省辖市、县区、中学代码严格按照省招办制订的代码对照表进行转换。
2、 社会考生(无普通高中学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学代码全省统一规定为“00”,年级代码与其首次参加考试时相对应的高二年级代码一致。
3、 考生如发生学籍流动(休学、留级、转学、复学等),应由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变动情况重新分配考生号,其原有考生号应予以保留,不再分配给其他考生。
四、考生照片图像信息
1、考生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使用省招办指定的软件(含教育厅规定的学籍管理采集软件)进行采集,不得采用翻拍、扫描等采集形式。
2、考生照片的采集工作由县(区)考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经省辖市检查、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招办。
3、考生照片必须是正面免冠大头像,背景为白色。照片中,在保证考生头像完整的前提下,考生头顶应尽量接近照片上缘;考生下颌应尽量接近有效图像下缘。
4、由于考生照片图像信息所占存储空间较大,在上报前应统一将所有文件使用WinRar打包后刻录在光盘上,打包文件名为:省辖市代码+后缀,打包前的目录存储格式为:
年级目录
┃
┗━━省辖市(KSH的前2位)目录
┃
┗━━县区(KSH的前4位)目录
┃
┗━━中学(KSH的前6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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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校验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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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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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数据修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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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容量(By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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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压缩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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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备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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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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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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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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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说明: 送交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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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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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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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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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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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接验收记录: 年 月 日 |
附件二:
河南省招生考试数据信息交接表
备注:1、交接数据一式两份,验收后一份密封存档,一份工作使用;
2、数据信息交接表作为交接确认数据的有效证明,由交接双方认真填写,连同数据一并存档,没有数据信息交接表的数据不予接收;
3、数据交接验收不合格的,返回送交单位纠正后,重新填写数据信息交接表,再次验收,数据交接验收情况记录要存档备查;
4、本表一式两份,数据交接后,交接双方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