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我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省总工会制订了各类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措施,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扎实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附件:1.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会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会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
3.机关工会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
4.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
5.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
工会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
6.村(社区)工会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
河南省总工会
2016年 6月21日
附件1
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会
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
一、工会组织健全
1.经上一级工会批准依法规范建立工会。依法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2.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按期换届,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3.按照规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或设立女职工委员。
4.企业生产车间、班组和事业单位内设部门设立分会、工会小组,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5.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工会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6.依法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工等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加入工会,职工入会率达95%以上。
二、干部配备到位
1.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级干部配备,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职工200人以上的设专职工会主席。设专职工会副主席的,按中层正职干部配备。
2.公司制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依法分别作为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人选。
3.按规定配备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4.依法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5.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因工作需要变动时,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6.有一支热心为职工办事、热爱工会工作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7.定期对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工会干部熟练掌握工会工作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
三、制度机制完善
1.建立工会主席、副主席岗位责任制,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专项工作制度等。工会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会议、活动有记录。
2.实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简称“双亮”)。
在单位门面或工会办公地点悬挂与单位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组织
牌匾。工会主席、副主席以佩带胸卡、带牌上岗、印发联系卡、
设置办公桌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亮出身份。在单位宣传橱窗、厂
(校、院)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单位网站、职工食堂等一处或多处显眼位置公布工会办公地点,工会主席、副主席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度,任期与工会委员会相同。
4.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厂(校、院)务公开等制度。
5.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6.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7.建立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8.建立会员会籍管理制度,会员信息采集录入全省会员信息管理系统,会员和困难职工档案等资料齐全,会员证或会员卡发放到位,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接转。
四、活动载体丰富
1.工会有办公场所,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职工图书室、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室等。
2.有职工活动阵地和较为完善的文化、体育活动设施,成立职工喜爱的协会或兴趣小组,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职工文体活动。
3.有企业(单位)文化、工会工作、先进模范人物宣传栏,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4.具备条件的建立劳模创新工作室、大工匠工作室,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
5.利用“河南职工网·河南工会会员卡”职工服务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打造职工服务网络体系,经常组织开展适应职工需求的网上网下服务活动。
五、经费管理规范
1.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依法设立独立银行帐户,工会经费支出实行工会主席签批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
2.工会会员按规定标准按月缴纳会费。
3.依法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按照
规定及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
4.建立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制度,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采取一定方式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5.工会主席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离任的,按照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工会经费、财产没有被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现象。
六、作用发挥明显
1.每年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2.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
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
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3.参与单位内部劳动工资方面政策和规定的制定,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
4.协调监督单位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
5.认真组织“安康杯”竞赛和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依法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
6.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重点是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禁忌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险等特殊利益。
7.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8.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实施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
9.组织开展劳动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培养、推荐、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0.注重对职工的教育引导,提高职工的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了解和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11.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解决好困难职工生产生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12.做好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